仲裁程序是一种和解纠纷的法律程序,涉及到双方争议的解决。在这个过程中,仲裁员需要根据证据来做出判决。以下是仲裁中常见的证据类型:
1. 书面证据:这是最常见的证据类型,包括合同、函件、备忘录、电子邮件等书面文件。这些文件可以提供争议的背景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信息。
2. 口头证据:在仲裁听证会上,当事人可以提供口头证据,包括证人证言、陈述、招呼、辩解等。仲裁员将根据各方的口述证据来了解争议的事实,并作出裁决。
3. 物证:物证是指可以视觉或触摸方式证明争议事实的对象,如文件、照片、录音带、视频录像等。这些物证能够提供争议现场的真实情况和证实事件的发生。
4. 专家证据:仲裁程序中,专家证据对于解决科学、技术、医疗等专业问题至关重要。当事人可以聘请专家出庭作证,提供专业分析、评估等意见。
5. 公证文件:包括公共机构颁发的证书、许可证、执照等,这些文件可以提供涉及争议的事实、资格等信息的证明。
6. 经济证据:在经济领域的仲裁程序中,涉及到财务会计、商业交易等方面的证据。这些证据可以提供争议的经济损失、交易行为等信息。
仲裁程序的目的是为了尽快、便捷地解决争议。因此,仲裁员会根据各方提供的证据来进行调查和判断争议的真相。双方应合理、充分地提供证据,确保仲裁过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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